政策要聞
金融辦補位“一行三局”:加強類金融監管問責
一場地方金融監管改革正在進行。這場改革的主角是各地金融辦,改革內容是為其加掛金融監管局牌子,增強監管職能。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河北、山東、深圳金融辦已加掛金融監管局牌子,江蘇、湖北等地也正在研究推進這一調整,更多的地方將陸續加入。
對應的背景是,類金融業態繁多,監管職能又分散在各處,金融監管空白與重復并存,一些風險事件的暴露更是凸顯當前地方金融監管格局內在的矛盾。
金融業務的風險外溢性和專業性,要求必須對其加強監管。如何管理好分散在各地多種業態、眾多類金融機構?山東等地已率先探索給地方金融辦加掛金融監管局牌子,健全地方金融管理體制。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未來地方金融辦可能承擔審批、監管和擔責的職能,各地金融辦加掛金融監管局牌子,監管職能將持續加強,與一行三局(地方人行、銀監局、保監局、證監局)形成錯位監管和補充,筑牢監管籬笆。
2002年,上海成立金融服務辦公室,成為全國首個地方金融辦。隨著各地政府認識到發展金融業的重要性,地方金融辦相繼成立。
而從“金融服務”這一名稱不難發現,其主要以發展地方金融業、服務當地擬上市企業為主。隨著地方金融業態的增多,金融辦除與各地一行三局溝通協調對銀行、保險、證券公司等持牌金融機構的管理之外,也逐步將一些地方金融業態納入管理,如小貸、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等。
隨著金融創新加速,各種類金融機構層出不窮,金融監管非常分散,各部門協調難度加大。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各地對類金融業態的監管多秉承“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以石家莊市在2015年下發的《關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監管體制的意見》為例,各部門分工如下:融資性擔保由市工信局負責;典當、拍賣、內資融資租賃由市商務局負責;新型農村合作組織由市農業局、市供銷總社負責;政府投融資平臺由各主管部門分別負責;市工商局負責對金融類機構登記注冊事項依法進行監督管理,并加強對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的監督管理;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小額貸款公司、民間融資登記服務機構、民間資本管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團、互聯網金融企業等機構由市金融辦負責;市公安局、市信訪局、市維穩辦等部門負責配合做好地方金融監管工作,做好非法金融活動信息的收集、分析和通報工作。此外,市金融辦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地方金融監管工作,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防范、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
這一方案明確了各部門對相應業態的監管職責,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類金融業態的繁多,金融監管協調成本巨大。而在此前以及更多尚未明確新型業態管理歸屬的地方,金融監管盲區和金融監管重復則同時出現。有地方金融辦人士介紹,一些地區融資擔保機構管理中既有金融辦也有經信委,而更多打著投資咨詢、財富管理、股權眾籌旗號的投資機構,涉嫌非法集資的可能性極大,卻沒有部門對其進行管理。
此外,由于發展地方金融的導向以及專業人才不足,在一些類金融機構風險事件中,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前期對風險危害認識不足,也引發市場批評。
隨著互聯網金融的興起,部分無監管業態的風險快速暴露,且社會危害性極大,由此引發國務院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專項整治。
類金融監管格局亟待改變。多位受訪地方金融辦人士表示,日常金融監管工作中這樣的感受十分明顯。地方金融辦不僅是承擔服務職能,監管責任不斷加大。
壓力之下,多地對此開展探索,過渡期探索之一是,將金融辦升級成為金融工作局,對金融辦進行增容擴編。
2015年2月,武漢金融辦升級為武漢市金融工作局。該局相關負責人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這種改變正是在地方金融發展中的強烈共識,原有政府內設機構已經難以完全承擔當前的金融管理職能。在最初的設想中,將在武漢金融辦的基礎上加掛金融監管局的牌子。
過渡的另一個路徑如上文中的石家莊,在2015年對各項類金融業態明確歸口負責部門。溫州的做法是,在2012年5月,將地方金融監管服務中心更名為溫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明確其責任為強化和落實地方政府維護地方金融穩定責任,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風險。
山東走在前列。銀監會主席郭樹清此前擔任山東省省長期間推行“山東金改22條”,明確提出現階段各級金融辦同時承擔區域性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責。2014年起,山東省金融工作辦公室加掛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牌子,全省17個市、137個縣(市、區)全部獨立設置金融工作機構,并加掛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牌子,承擔地方金融監管職責。
山東改革也成為各地效仿的樣本,各地以此為方向進行探索。河北金融辦也加掛河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牌子,不過這仍有待中央對地方金融辦明確監管事權。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易綱在近期舉行的普惠金融國際論壇上表示,普惠金融必須依法合規開展業務。要警惕打著“普惠金融”旗號的違規和欺詐行為。凡是搞金融都要持牌經營,都要納入監管。
相關人士介紹,涉金融業態不能像過往在工商注冊登記即可成立?,F在只要經營范圍中涉及理財、投資、財富管理,工商局都必須先征求金融辦的意見,對其進行風險評估和認定。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中央賦予地方金融辦監管職能,多地金融辦也正在陸續加掛金融監管局的牌子,賦予地方金融辦審批、監管和擔責的職能。地方一行三局負責持牌金融機構管理,非持牌類金融業務根據其業務屬性由中央監管部門制定監管規則,具體監管實施落地地方政府。地方金融辦與一行三局形成錯位和補充。明確小貸、融資擔保、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七大業態由地方金融辦進行監管,此外轄區內網貸(P2P)、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各類地方性交易所和其他形式的互聯網金融、民間金融也要全面納入監管。
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明確指出,地方政府要在堅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權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統一規則,強化屬地風險處置責任。金融管理部門要努力培育恪盡職守、敢于監管、精于監管、嚴格問責的監管精神,形成有風險沒有及時發現就是失職、發現風險沒有及時提示和處置就是瀆職的嚴肅監管氛圍。
上述地方金融局負責人表示,在加強專業力量方面,除了通過增加機關編制之外,可以借助社會力量提升監管能力,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聘請專業顧問,從專業機構抽調人員等,一些政府事業平臺如上市辦、經信委等部門的工作力量可以打通使用。
溫州金融監管局的經驗或可借鑒,該人士提到,溫州局工作人員很多從金融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抽調,但并不屬于公務員編制。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銀行研究中心主任曾剛還建議,明確授權金融辦對地方金融進行統一管理,重點強化其監管及執法檢查職能,同時逐步剝離金融發展職能,避免內在利益沖突。
(來源: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