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聞
證監會發布《關于修改<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的決定》
近日,證監會發布了《關于修改<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的決定》, 本次修改維持分類監管制度總體框架不變,適應證券行業發展狀況和審慎監管需要,重點優化分類評價指標體系,集中解決實踐中遇到的突出問題。主要修改內容包括:一是進一步強化合規、審慎經營導向。為更加準確反映證券公司的合規風控狀況,完善對證券公司及其相關人員被采取行政監管措施、自律管理措施的扣分規則,明確對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嚴重失效等情形予以調降分類級別的依據,完善證券公司風險管理能力評價指標和標準。優化風險管理能力加分指標,促進證券公司強化資本約束,提高全面風險管理的有效性,切實實現風險管理全覆蓋。二是進一步適應專業化、差異化發展需要。適應證券行業發展變化,從投資銀行、資產管理、機構客戶服務及交易、財富管理、盈利能力、信息技術投入等方面,優化調整業務發展狀況評價指標,體現監管支持證券公司突出主業、做優做強,差異化、特色化發展的導向。
信息來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2007/t20200710_379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