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聞
證監會修改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近日,證監會發布《關于修改<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的決定》,修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完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主要情形,明確上市公司構成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嚴格依法作出暫停、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決定的基本制度要求;二是強化證券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實施主體責任,明確證券交易所應當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違法行為暫停上市、終止上市實施規則;三是落實因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主體的相關責任。
信息來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1807/t20180727_341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