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聞
上交所、深交所發布《上市公司回購實施細則》
? 日前,上交所、深交所分別發布《上市公司回購實施細則》,兩項《細則》均規定,對于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回購的股份,擬用于未來集中競價出售的,公司必須在披露回購方案時就予以明確;已回購股份的限售期,由6個月延長至12個月;參照減持新規控制減持節奏,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數量不得超過總股本的1%,以減少對二級市場的沖擊;要求公司將減持所得用于公司主營業務。
? 信息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t20190111_564054.html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listing/stock/c/c_20190111_4708563.shtml